[size=15.555556297302246px]近日,常熟法院少年庭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件,被告人王某在同案犯李某的一句“这么胆小,到底敢不敢一起干”的话语刺激下,意气用事共同谋划于2014年11月某晚持刀在常熟市沙家浜镇某高架桥附近对路人麦某实施抢劫,共劫得财物共计人民币36元。最终王某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。 [size=15.555556297302246px]
[size=15.555556297302246px]被告人王某1998年10月出生,犯罪时系未成年人。王某初中一年级时辍学,被捕前系常熟某电子厂职工。王某年少辍学离家独自在外打工,法制观念淡薄,交友不慎,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。
[size=15.555556297302246px]法庭上,面对指控和判决,王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,当庭表示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,以后做一个守法的公民。 [size=15.555556297302246px]
[size=15.555556297302246px]近年来,常熟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呈不断上升态势,其中大部分犯罪者都是外地来常打工的年轻人,这部分人的共同点就是学历比较低、法制观念淡薄,在同龄人还在接受教育的时候,这些人却已经背井离乡打工谋生。望该部分未成年打工者能谨慎交友,正确处理情感问题,树立正确的价值观,多学习法律及文化知识,凭自身努力创造美好的未来。 [size=15.555556297302246px]本篇内容来源于【常熟法院】【常熟大梅李】,配图与内容无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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